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是根据病假条的请假日期,在开病假条的当天来进行计算的。如果医生开的病假条的日期是在看病的第二天,则根据病假条上的日期来进行计算。对于请病假的员工,公司一般都会要求其提供病假证明、缴费凭证等等。病假证明要求的信息应该很详细,包括就诊者的姓名、就诊于哪一科室、需要多少天病假以及病情,并且加盖公章。有些单位光有病假证明还不够还需要病例、发票、挂号单等等一系列的材料,从而形成完整的就医记录。
医生开病假条总体原则
1、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处方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发放病假建议书(或病情介绍书)的职权。
2、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建议书,同时在病历(含门诊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病假建议书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方能有效。
3、各专科医生(除急诊值班医生外)不得签发非本专科的病假建议书。签发病假建议书日期必须与诊治日期相一致。凡是提前开具或日期推后2天以上者,视为无效病假建议书(或病情介绍书)。
4、一般门诊病人休息时间不超过7天,每次续假时间不超过7天,连续休假时间不超过30天。门诊特殊病人休假详见附件。
5、一般住院病人出院后休息时间不超过7天,每次续假时间不超过7天,连续休假时间不超过30天。住院特殊病人休假详见附件。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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