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拆迁房离婚分割的规定具体如下:如果女方拆迁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不用分割。法律规定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但如果双方约定归共同所的,则应先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婚前的房产证加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割
所谓“加名”是指夫妻一方的房屋(通常是男方),在婚后以夫妻财产约定或赠与的形式将其约定为另一方所有或者双方共有,婚前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的,属于赠与行为,如果已经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或公证,则不能撤销赠与,则该房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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