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时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时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转让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转让安置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方的安置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情况判断。如果拆迁房屋是婚前取得的,婚后因征收拆迁取得的安置房是在拆迁房屋的基础上给予所有人的补偿,拆迁安置房只属于征收房屋的一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相反,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被拆迁的房屋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安置房被拆的补偿归谁
安置房如果被征收或者被拆迁的,补偿款应该交给该被拆安置房的实际所有权人。同时需要注意一定要签订相关明确的补偿安置协议;一般政府或拆迁单位会提前公布对所拆迁的安置房区域公告,并征求所在区域人民群众的意见,征求意见的公告不小于30天。
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三、婚前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如果拆迁安置房在婚前由夫妻一方名义购买,登记于出资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双方也不能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的,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并由其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2.被拆迁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的,婚后的拆迁安置房属于一方所有。
3.被拆迁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后的安置房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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