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学生没有监护权。我国法律规定,只有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才有监护权。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可以按顺序担任其监护人,依法享有监护权。所以学校对学生没有监护人,学校对学生只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
一、社区不给开监护人证明到底合理吗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学校可不可以成为未成年监护人
学校能做未成年人监护人,但是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因此,只有该未成年人没有其他有资格监护的人时,学校才有可能成为监护人。
全文56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