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在学校老师有监护权吗
学生在学校老师没有监护权,学校对学生是不需要承担监护职责的,学校并非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我国未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其中并不包括学校,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仅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学校与学生只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学校在未成人侵权或者被侵权的案件当中只承担过错责任,根据其过错程度的大小来承担民事责任。分析学校是否有过错应从学校的职责来看,如果学校在对学生的教育及管理当中的确存在过错,则学校就应对学生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监护权和监护人有什么区别
监护权和监护人的区别在于,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而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三、监护权转移如何办理
监护权转移手续的办理需要签订协议,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证,申请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上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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