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是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人扣收税款、费用时向纳税人开具的一种专用收款凭证。税务机关委托的代征单位代征税款时不得使用此凭证,应使用税收通用完税证或定额完税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填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代扣代收税款凭证(xx)
京NO:
地
代地
填发日期年月日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代码扣缴义务人代码第一联扣缴义务人留存
全称全称
地址地址
注册类型税款所属时期
税种纳税项目课税数量计税金额税率或
单位税额扣除额实缴金额
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金额合计(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主管税务机关
(盖章)扣缴义务人
(盖章)填票人(章)
备注
1、纳税人:
(1)、代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号码;
(2)、全称:填写纳税人姓名。
2、扣缴义务人:
(1)、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税务登记号:
(2)、全称:填写扣缴义务人全名。
(3)、税种:填写个人所得税。
(4)、纳税项目:填写个人所得税11个具体征税项目的某个项目。
(5)、计税金额:填写应税收入总额。
(6)、税率:填写与应纳税所得额相适应的税率。
(7)、扣除额:填写与具体征税项目相适应的费用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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