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时间不接受加班合法,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
一、哪些情形下单位可延长工作时间
以下情形单位可延长工作时间:
1、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
2、生产设备、交通线路、公共设施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
在任何情况下,怀孕7个月以上、哺乳不满1岁的女职工都可以拒绝加班。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首先,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必须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即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此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机的。一般每天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工人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领导要我加班不去算旷工吗
休息日安排加班,不去不算旷工,但应当知会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同意,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劳动者不去,不算旷工。
三、私人的企业强行无条件加班合理吗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要求员工加班的,但出现紧急事件,如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适当突破上述规定。
1、在法定的加班限制下,领导有权安排职工加班,并支付加班费。但因为加班依法是要征得职工同意的,职工也有权拒绝加班。
2、职工拒绝加班是职工的合法权利,领导不能以任何理由惩罚职工,更不能辞退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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