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以后法定监护人通常是没有职责的,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监护人则还要履行一定的职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可以担任未成年监护人的主体是什么?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没有上述几种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未成年人的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
在生活当中离婚之后是可以对孩子的行使探望的权利的,并且并不意味着孩子的监护权就一直是属于对方,还是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的,比如说对方已经丧失了这种监护的能力,或者是存在着一些其他的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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