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是能够申请鉴定的。如果当事人认为需要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就可以提出申请;而仲裁庭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无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津贴争议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与企业之间的津贴争议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劳动法律师答疑
所谓工资,是指劳动者通过劳动从其所在用人单位获得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用人单位以各种形式支付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因此,与单位间约定的津贴也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因津贴问题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你与企业发生的津贴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七条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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