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管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都应依据遵循本制度的管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聘用与异动
第三条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第四条招聘基本条件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符合本公司用工条件和要求者。
(被本公司解聘或自动离职者,不再聘用)
第五条招聘程序
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人事部门审定人事定编主管领导审批人事部门初试
人事部门通知入职总经理审批人事部门审核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用人部门进行复试
第六条入职
(一)新进员工入职程序
人事部门
按报到程序单办理入职手续财务部
交纳食宿按金
任职部门
报到办公室
办理食宿手续
(二)新员工入职手续
新员工入职应向人事部门提供及填写下列资料:
1.简历、学历、职称证书、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中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身份证等的复印件、标准照片3张;
2.保证书;
3.医院体检合格表;
4.员工入职登记表;
5.劳动合同书;
6.以上应缴资料视情况可增减。
(三)新员工入职须知:
1.公司保留查证所有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隐瞒,公司可解聘该员工;
2.新员工有责任向人事部门报告有关个人资料变更情况,否则引致日后个人权益损失,公司概不负责。
第七条试用
(一)试用期:
新入职员工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但工作表现突出、业绩优秀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缩短其试用期。
(二)试用期须知:
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中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由部门主管填报人事异动申请单,报人事部主管核定,停止使用,予以辞退:
1.品行不良;
2.工作能力、服务业绩欠佳或事假达5天以上、病假达7天以上。无故旷工者,公司随时停止使用,予以解聘;
三、转正和考核
新入员工试用期满,由人力资源部提供员工试用期满自我评估表和员工试用期满工作考核表,并统计登记被考核人试用期间的出勤资料,依人事权限顺序,逐级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发给试用期满通知单,并依不同批示,分别办理下列事项:
1.试用不合格,办理辞退手续;
2.试用合格,留任原职者,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资;
3.试用合格调(升)职者,办理异动作业和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资;
4.介于合格不合格之间者,办理延期试用手续,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八条担保
(一)担保范围(对象范围)
本公司员工,除总经理外,均须办理担保手续。
(二)担保要求: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与被担保员工有配偶或直系亲属者,不得做担保人。
(三)被担保人责任
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担保人应负赔偿及追缴责任:
1.侵占、挪用、亏空公款或不归还借用公物、损坏公物者;
2.营私舞弊或其不法行为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3.窃取公司机密资料、技术情报或财物者;
4.移交拖欠公款不清者。
另外,担保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担保人找到新的担保人、办理新的担保手续后,现担保人才能解除其担保责任。
(四)被担保人责任
担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担保人应立即换保,并函告本公司。凡隐瞒或故意拖延者,应予以惩处:
1.保人死亡或犯案者;
2.担保人被宣告破产者;
3.担保人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4.不欲继续担保者。
(五)担保责任解除
被担保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未了事项,担保责任方能解除,保证书自动失效。
(六)对保
本公司于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的时候随时进行对保
第九条人事调整
一、晋升及降职
由申请单位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及办理临时考核。中层主管(主任)及以上职务,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签注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中层主管(主任)以下由各部门主管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若牵涉工资升级,则须报总经理批准)。
二、调职
由申请单位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送调职单位会签,报人力资源部签注意见后,中层主管(主任)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以下由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若牵涉工资升级,则须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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