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时间:2023-03-04 15:20:19 27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购买租赁物的人,不能以转换了所有权为理由,而否认租赁关系进而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一、买卖不破租赁新业主怎么收房租

直接向不动产的承租人收取即可,但是必须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租金标准进行收取,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是减少租金。

买卖不破租赁原适用后承租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①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出租人承担修缮或瑕疵担保义务是以毁损非基于承租人的原因,而承租人享有对租赁物的占有权,对保管租赁物有便利的条件,其应负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承租人因未尽善良管理人的义务致租赁物有毁损或灭失的,乃基于自身的原因,应承担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就对此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是一项法定义务。

②支付租金的义务。

③返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关系结束时,承租人丧失对租赁物的占有权,受让人恢复所有权的圆满状态,可基于物权权能请求承租人履行租赁物返还的义务。

二、租期未满房东要卖房可以终止合同吗

租客有权解除合同,但是可能会支付违约金,具体需要看租房合同是否有关于相关约定。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承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三、原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怎样的?

原出租人因让与租赁物而脱离出租人的地位,与承租人之间不再发生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原出租人不能再向承租人请求租金支付,承租人在租赁关系终了时,不再向原出租人履行返还租赁物的义务。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所有权移转时基本终止。

综上所述,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使受让人与原出租人之间发生买卖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更重要的是,其必须承受原出租人所订立的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与承租人之间直接现实发生租赁关系,订立租赁合同的原当事人之间因原出租人地位的丧失,基于租赁合同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在两者之间也随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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