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排除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抵押权在设立时具有优先性,以及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上设定的租赁合同关系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排除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那么按照约定处理;
2.如果抵押权在设立时具有优先性,那么在抵押权实现后,受让人不受租赁合同的约束;
3.对于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上设定的租赁合同关系,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范围:抵押权实现后,受让人是否受到租赁合同的约束?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范围包括房屋等不动产租赁合同。然而,该条规定并未明确抵押权实现后,受让人是否受到租赁合同的约束。因此,在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况下,抵押权实现后,受让人可以主张租赁合同的解除,但前提是受让人已支付了房屋租金并实际占有租赁房屋。另外,抵押权人不能以租赁房屋为债务人实现抵押权为由对抗受让人。综上所述,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范围与抵押权实现后受让人是否受到租赁合同的约束有关,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法规和案件事实进行具体分析。
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有三种:一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排除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按照约定处理;二是抵押权在设立时具有优先性,抵押权实现后,受让人不受租赁合同的约束;三是对于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上设定的租赁合同关系,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在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况下,抵押权实现后,受让人可以主张租赁合同的解除,但前提是受让人已支付了房屋租金并实际占有租赁房屋。另外,抵押权人不能以租赁房屋为债务人实现抵押权为由对抗受让人。综上所述,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范围与抵押权实现后受让人是否受到租赁合同的约束有关,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法规和案件事实进行具体分析。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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