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员工无法胜任工作而决定解雇,需要对此进行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包括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给予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公司因为员工无法胜任工作而决定解雇他们,因此需要对此进行赔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属于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天,且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要给予辞退处理。另外,还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劳 动 合 同 法 : 无 过 失 性 辞 退 与 赔 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过失性辞退或者与劳动者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如果用人单位的过错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员工因不胜任工作,公司需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要给予辞退处理,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但用人单位不得无过失性辞退或与劳动者赔偿金。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投诉或诉讼,确保权益得到保障。用人单位应遵守相关法规,保护员工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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