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违约时,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是,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中,如果一方违约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另一方就其他事项违约,则仅就前者单方适用定金罚则,对后者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双方违约均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则对二者均适用定金罚则,即一方丧失定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相互抵消后,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收回全部或者部分定金。
定金罚则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一方违约时如何适用定金罚则?
单方面违约适用定金罚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因可归责于给付定金一方的事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归收受定金方所有。
(2)因可归责于收受定金一方的事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收受定金的一方除双倍返还定金以后还应赔偿
单方面违约适用定金罚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因可归责于给付定金一方的事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归收受定金方所有。
(2)因可归责于收受定金一方的事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收受定金的一方除双倍返还定金以后还应赔偿损失。
(3)若违约属于部分不履行合同时: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时的,丧失不履行部分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不履行的定金比例双倍返还。
(4)如果当事人对于主合同的履行不能均无过失时,当事人均应免责,定金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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