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为以下几种情形。第一,若是给付定金的一方导致违约的,其没有返还定金的权利;第二,若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规定,导致违约的,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三,若合同违约是因为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当事人都没有过错,此时不适用定金罚则。值得注意的是,违约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三十。
违约定金的适用条件有什么
1、必须有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2、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
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这里的合同目的仅指主合同的直接目的和主要目的。
3、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
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定金罚则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定金罚则。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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