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的"劳动者:大学生的身份及资格
时间:2023-07-19 23:30:12 15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劳动者是劳动力的所有者和支出者,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通常又被称为职工、雇员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只有在满足了年龄、健康、智力、行为自由等方面的要求后才能成为劳动法主体,即劳动者。在我国,最低就业年龄规定为十六周岁,除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为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外,任何单位都不得与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发生劳动关系。同时,法律明确规定,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对于在读大学生而言,一般观点认为,在校学生在行为自由方面受限,一般不得成为招工对象,仅在寒、暑假期间可被招为兼职工作人员。

劳动法对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规定

劳动法对工资的规定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资支付的形式:法定货币。不能用实物或有价证券支付工资。

2.工资支付的对象: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由其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企业不论以何种形式支付工资,都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并办理签收存档。

3.工资支付的周期: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如果企业工资结算是按年的,应当按月预付,到期结算,且支付的日期必须确定。如遇休息日、节假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企业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工资支付日期未支付工资的行为,即为拖欠工资。

4.工资支付的数额: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全部劳动报酬。无正当理由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就是克扣工资。克扣工资除企业补发劳动者的工资克扣额以外,还必须按规定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劳动法》就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问题作了如下规定: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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