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病假可以请2个半月。病假是指患病或者因公负伤需要治疗的,孕妇享有的应该是产假,具体如下:
1、在产前检查,哺乳假,保胎假是妇女怀孕后需要休息保胎的,可以按照病假待遇处理;
2、产前的假,在怀孕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应该允许请假2个半月的假期;
3、怀孕期间,要休息的病假,必须要有医院的休息证明,并且不能超过医疗期,医疗期是根据工作年限确定的,最少为三个月。
一、产假的具体休假时间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公司解雇孕妇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以下标准的双倍计算赔偿,具体如下: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总之,病假是指患病或者因公负伤需要治疗的,孕妇享有的应该是产假,在产前检查、哺乳假,保胎假是妇女怀孕后需要休息保胎的,可以按照病假待遇处理;产前的假,在怀孕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应该允许请假2个半月的假期,孕期间,要休息的病假,必须要有医院的休息证明,并且不能超过医疗期,医疗期是根据工作年限确定的,最少为三个月。超过三个月,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女职工怀孕后期怎么请病假
女职工怀孕后期请病假根据用工单位有不同的规定,不过大同小异,就是带上医院的诊断书,主治医生的病假条找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然后到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怀孕期:产前检查时间也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分娩期:98天(产前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15天(每多生一个加15天)晚婚晚育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可申请加30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