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的;两种情况可以判定是否构成重婚。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一、女方提出离婚男方需要赔偿额吗?
夫妻离婚,双方都没有过错互相都不需要赔偿,即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需要赔偿额。但男方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可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有哪些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1、重婚即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的重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
(1)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法律上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婚姻而构成重婚,即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的重婚。双方是否同居都无法改变婚姻关系成立的事实。
(2)事实上的重婚,是指虽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却公开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分居,是指夫妻之间已经不再共同居住,处于各自相互独立的状态。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第一次起诉法院是否会判夫妻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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