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警察持枪杀死好友被判死刑
时间:2023-06-10 18:51:06 5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新华网辽宁频道8月26日消息(孙智超范春生)原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后勤装备处民警王利,因生活上的琐事与朋友王恩光产生积怨,终于在一个冬夜持刀、枪等将对方残忍地杀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一审判处王利死刑。法院审理查明,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后勤装备处民警王利家开了一间饭店,需要经常购买生肉。1999年,在买肉过程中,王利与沈阳某肉食城业主曹女士相识,后来就经常到曹家进货,与曹某的丈夫王恩光也成为朋友,相处不错。王恩光与王利两人之间的恩怨在于王利与曹女士的关系。据曹女士回忆:\"2003年夏天,王利找我说他开饭店资金周转不开,要借20万元,我没告诉王恩光就借给他了。12月20日左右,王恩光知道我私下借给王利20万元后,就怀疑我和王利有不正当关系。为了这个我们还打过仗。\"曹女士一气之下,从家里搬出来住。一天,王恩光来找王利,埋怨王利跟他老婆借钱,还勾搭他老婆,要到王利单位找领导,\"扒王利警服\",还要告诉王利的媳妇。王恩光的恐吓起了作用。王利在12月26日把20万元钱还给曹女士。12月29日晚,王利携带手枪和事先购买的尖刀、手套、口罩、柴油等工具,驾车来到王恩光家附近守候。不久,王恩光乘出租车回家,在开单元门时,王利冲过来对王恩光胸部猛刺一刀,王恩光大吃一惊,转身边大叫边逃跑,王利追上来朝王恩光颈部、背部连刺数刀。王利还用手枪朝王恩光的头部、胸部等部位连开数枪,致王恩光死亡。今年1月王利被逮捕。沈阳中院审理认为,王利违反枪支管理法规,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同时王利持枪、刀报复杀人,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利身为人民警察,非法持有枪支,并持枪杀人,手段极其残忍,后果严重,应予严惩。故依法判决王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完)

全文8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新时间:2024-01-11 16:15:13
查看死刑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死刑 最新知识
针对沈阳一警察持枪杀死好友被判死刑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沈阳一警察持枪杀死好友被判死刑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