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包庇肇事者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对于不公的行政处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对于徇私舞弊,不公正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交警为什么不能当场判定责任
交警需要时间对交通事故作鉴定和检验,不能当场定责,对于没有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可以当场做出事故认定,但并不是必须当场做出。如果一直不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行政不作为,可以找主管部门的行政科,或者找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二、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不公怎么办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交警处理不公的,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三、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后是否可以修改
可以修改。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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