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早退扣工资的标准如下:
1、一般可以按迟到的分钟数来扣工资;
2、但是迟到的时间较长的,则可以按单位依法制定的其他办法来扣工资;
3、如果因劳动者的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扣除其工资的标准是每月不得超过其工资的20%。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迟到早退违反什么纪律
迟到早退违反了工作纪律,考勤管理方法:
1、每月迟到、早退及忘记打卡次数累计超过3次(不含第3次)者,将取消其当月绩效金;
2、迟到三次以上者,施以1元每分钟的处罚,依次类推叠加至当天打卡签到;
3、每月迟到次数最多者(当月迟到次数须超过3次),除当月绩效奖金为零外,另罚100元,不与第二条并罚;
4、连续2个月以上(含2个月)迟到次数均为最多者,当月罚款200元;
5、有为迟到找理由开脱或故意迟到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当月绩效金情节严重的,除参照第二条处罚外,另写一份检讨书作公开检讨;
6、如迟到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或者能为迟到提出正当免责理由的,则不计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