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在清算期间的职责有: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处理公司与清算有关的未竟业务;
4、支付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清偿债务后处置公司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企业破产清算组的职责有哪些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目前我国只有法人破产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给其他债务人做担保人,在债务人没有债务清偿能力的情况下,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就算担保人破产,也需要用现有的财产履行债务清偿责任,在宣告破产之前要先履行清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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