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它的申请条件有一定限制,并非人人都可以。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的条件:
1)城市户籍家庭:
对于城市户籍家庭而言,必须要保证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5年以上;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的标准;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只有满足上述条件,城市户籍家庭才能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新就业大学生:
刚毕业的大学生也是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但是必须具备几个要求。第一,要具有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或已办理居住登记,并持有相应证件;第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的标准;第三,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第四,本人及家庭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3)外来务工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同样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前提必须是非本市户籍人员,但已办理居住登记,并持有相应证件;另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必须低于规定的标准;而且,在本市有稳定职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含)以上;最后一点要求是本人及家庭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那么,公共租赁住房又该如何进行申请呢,受理失效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流程是这样的。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无工作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单位或居委会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统一报送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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