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进行犯罪的,我国人民法院在量刑时可以对其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又聋又哑的人,又称聋哑人,是指丧失听觉能力和口头语言能力的人。盲人,是指丧失视觉能力的人。
一、优秀残疾人犯罪
根据《刑法》第19条的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残疾人犯罪的审判中,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保障残疾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在量刑时,注重依照其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涉及犯罪的数额、社会危害后果及事后认罪态度等情节,依法分别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于的伤残均按照一般法律规定处理。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残疾人犯罪会从轻处罚吗?
残疾人犯罪,如果是又聋又哑的人、盲人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使该又聋又哑的人、盲人没有其它可以从宽处罚情节的,法院都可以从宽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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