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聋哑人犯罪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为在法定刑的基础上可以减轻、从轻或者免除是处罚。对于极少数知识和智力水平不低于正常人、犯罪时具备完全责任能力的聋哑人、盲人可以考虑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腿残疾人犯罪如何量刑
腿残疾人犯罪与正常人犯罪量刑是一致的,对于腿残疾人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我国刑法对未成人犯、精神病人、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有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腿残疾人犯罪没有规定。
二、但法定决定减轻处罚的内容是什么
法定应当对犯罪分子减轻处罚的内容包括:犯罪分子为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为聋哑人或盲人的、犯罪分子为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人,且为过失犯罪的等。《刑法》规定,对依照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间接精神病人可以判刑吗
间接性精神病人有犯罪行为的,可以进行刑事拘留。
一、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有:
1、已满12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3、生理缺陷者(聋哑人、盲人)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4、已满75周岁者。该年龄段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过失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三、刑事责任能力,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相应地适当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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