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为一个月。
一、协议离婚的一方是否可以撤回离婚的申请
如果夫妻协议离婚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需要向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并且签署《离婚协议书》,然后在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内,主要一方不想离婚,都可以从婚姻登记处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程序将在撤销申请后结束。
二、最新离婚新政策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其中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属于新增的内容、新的政策,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离婚冷静期指的是在夫妻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意一方如果冷静之后不愿意离婚,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期限届满,未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1、若为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两张二寸照片,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则程序为:(一)申请,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民政局申请;(二)受理,民政局进行初审;(三)冷静期,冷静期为三十天,三十天后才可继续办理离婚登记;(四)审查,民政局在受理后一个月内进行审查;(五)登记、发证,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2、若为诉讼离婚,需要材料有身份材料、起诉书及相关的证据,其程序为:(一)起诉,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二)立案,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三)准备开庭,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四)调解,这是法定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五)开庭、判决,法院根据案情,做出判决;(六)执行判决,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可提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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