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法院推出离婚冷静期制度中冷静期是三个月。在三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内,双方保持冷静和理智,原则上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一、离婚冷静期的背景
中国离婚登记对数自2001年以来连续10年持续增长。随着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独生子女已开始进入婚恋期,夫妻都是独生子女的“双独婚姻”现象逐渐显现。“80后”的婚姻稳定度远低于平均水平,“闪婚”、“闪离”的现象非常普遍。
很多“80后”夫妻结婚仅1年左右,就因为锅碗瓢盆、油盐酱醋、家长里短等小事打得不可开交,直至闹离婚。“双独”婚姻家庭,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往往缺少宽容,婚后双方又缺乏对婚姻磨合的耐心,因此,草率离婚越来越多。由于2003年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审批期的规定,中国事实上变成了世界上离婚手续最简便、离婚最快捷的国家之一,离婚夫妇当场就可拿到离婚证。不少冲动的夫妇晚上吵架,第二天早上离婚,到下午就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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