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否不可或缺?
时间:2023-10-08 08:30:10 1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离婚冷静期是必须的。根据规定,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将登记并发放离婚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主要是根据当事人自行选择离婚方式来判断的。

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离婚冷静期是必须的。具体规定如下:

1.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将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这一规定主要是根据当事人自行选择离婚方式来判断的。

离 婚 冷 静 期 是 否 必 须 ? 离 婚 协 议 有 哪 些 规 定 ?

针对离婚冷静期的相关问题,我们需要了解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河南地区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冷静期,而诉讼离婚则不需要冷静期。同时,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婚姻关系并未解除,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可以对离婚协议书进行修改。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离婚冷静期是必须要的,而协议离婚需要冷静期,诉讼离婚则不需要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可以对离婚协议书进行修改。

离婚冷静期是离婚的必要程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均需要该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双方可以对离婚协议进行修改。协议离婚需要冷静期,而诉讼离婚则不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全文8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是我国《民法典》中提出的新的法律概念,指的是夫妻双方在欲要解除夫妻关系时,婚姻登记机关强制要求夫妻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是否需要离婚后,再确定离婚事宜,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冷静期的期限为有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
    更新时间:2024-01-06 19:15:22
查看离婚冷静期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离婚冷静期 最新知识
针对 离婚冷静期是否不可或缺?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离婚冷静期是否不可或缺?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