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后,协议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当天不能领证。
《民法典》规定,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双方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结束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明书;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因此,如果30天过去了,从第31天到第60天,男女双方都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协议离婚冷静期是多久?
协议离婚冷静期为三十天。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法律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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