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没有交接完的一般不可以离职。只要符合法定离职规定,也就是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员工离职即不违法。因为双方劳动关系已实际解除,公司以未办理工作交接为由,不予出具离职证明的行为,已违反相关规定,故公司迟延履行法定义务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向其支付相关赔偿。
试用期辞职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递交手签辞职报告,工作交接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即可。具体辞职流程如下:
1.提前3天递交手签辞职报告给直接领导;
2.直接领导批准后转交人事部,人事部转交财务部备案;
3.试用期若交社保、公积金的,需办理停保、公积金封存等手续,办理结束后和离职证明等整理成离职资料;
4.交接工作完毕,公司离职流程结束,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核算薪资,领取离职资料;
5.正式离职后,若有社保或公积金等手续需和离职单位人事部沟通办理,如公积金转移单用于公积金转移等。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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