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理由不充分被判支付补偿金
时间:2023-06-10 11:22:52 49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郑某某原为某网络科技公司的职员,后公司以其提供虚假数据,影响了公司的经营活动为由将其辞退。事后,郑某某向公司索要经济损失。日前,台江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要求公司支付郑某某经济补偿金6922.32元。

客户质疑数据,员工被辞退

郑某某2004年1月份受聘于福建某网络科技公司,双方分别在2004年1月、2006年1月和2007年2月26日签订了劳动合同。2007年10月,该网络公司应客户要求开展基站检查工作,委派郑某某担任该项目的泉州区域负责人。其间,公司因数据有误而被客户质疑,公司认为是郑某某提供了虚假数据导致了公司被客户投诉,遂在2007年11月12日辞退了郑某某。

2008年1月4日,郑某某向福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与经济补偿金。劳动部门裁决,该公司要支付郑某某经济补偿金6933.2元,同时驳回了郑某某要求加班费的请求。网络公司认为,郑某某严重失职,造成了公司的经营受到了重大损失,辞退郑某某是依法对员工进行处理,公司没有义务支付郑某某经济补偿金。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不必支付经济赔偿金。记者任思言通讯员李洁淼黄利敏

庭审焦点:数据是否有假

公司以郑某某提供了虚假数据为由将郑某某开除,因此郑某某是否向公司提供了虚假数据成为庭审的焦点。

在庭审中,郑某某称并没有提供储备站点的数据给公司。2007年10月,在为公司进行数据调查时,已经告知公司泉州地区的数据未统计好。但同事未经自己同意,就随意报送了一个数据给公司,正是该数据遭到了客户的质疑。该数据既非他提供,也不是他授意,因此他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公司以被告编造假数据提供给客户为由作出辞退被告的处理决定证据不足,其要求不必支付郑某某经济补偿金的诉请予以驳回。基于网络公司已经对郑某某作出了辞退的决定,郑某某也已经离职,因此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实际解除,原告应按照规定予以补偿。故原告应按照郑某某工作年限支付郑某某经济补偿金6933.32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

全文8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辞退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 (1)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
    更新时间:2024-01-23 10:45:05
查看辞退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辞退 最新知识
针对辞退员工理由不充分被判支付补偿金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辞退员工理由不充分被判支付补偿金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