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已办他项的房产证能否过户
办理了他项权的房屋,是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卖,但不得损害抵押权人的权益,买卖抵押房屋后,可以办理过户登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对于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买房者购买时明知是抵押房的,那么跟开发商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受限制。
而相反地,开发商想要出售做了抵押的房子将要受以下限制:
1、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出卖抵押房;
2、如实告知买房者房子被抵押了的事实。
所以,开发商出售抵押房时未尽到以上义务的,将要承担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后果。
不过,买房者购买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
其中一个便是开发商不能按时还贷,那么房子不能解押会直接影响买房者办理房产证。
并且,如果开发商逾期还贷被起诉的话,被抵押的房子将可能会被拍卖,届时买房者可能会钱房两空。
当然,如果买房者事先并不知道房子被做了抵押的,那么可以通过跟开发商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除、撤销合同或宣告合同无效,并积极主张违约损害赔偿。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所以办理他项权的房屋进行买卖的,可以办理过户登记。
但所得款项要用于清偿抵押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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