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分居离婚所需的证件有:
一、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及其它必要的证据材料;
2、涉及子女抚养费纠纷的,应当提交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
4、涉及财产分割的,提交财产证明。
民政局领证要准备什么材料
内地居民
1.本人常住户口簿、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现役军人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有效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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