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需要携带五种证件和证明。具体如下:
1、双方的户口证明;
2、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的结婚证。
其中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现在去民政局办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现在去民政局办离婚都需要的手续:首先,需要双方当事人对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进行协商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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