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拍房容易纠纷吗
1、当我们面对两份同样未办理登记并且标的房屋亦尚未交付的合同时,这种情形其实可以视为这两份合同时都处在尚未实际履行的阶段。基于此种理解,我们需要遵循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这样一个公正而明确的优先履行判定原则。2、然而,如果两份合同中的其中一份已经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而另一份则并未进行过户登记(无论房屋实际上是交付给了哪一方)。那么,由于房屋的过户登记实际上涉及到物权的变更,根据物权对世原则、物权公示原则以及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基本原理,我们有理由确认已经办理过户登记的那一方享有房屋的所有权。3、在第一位购房者已经成功办理过户之后,如果他再次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二个人的话,由于此时出卖方已经失去了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他的第二次售房行为实际上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一房二卖应该怎样处理
在您决定购买某套房产时,我们建议您首先进行房产所有权人的调查和核实。请注意,在法律规定中,一套房地产最多只能归属到有限数量的个人或组织名下。
在交易手续办理前,您有必要确保卖家正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关于如何查询房屋产权信息,您可以携带房产证原件以及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前往房管部门进行确认。作为您的卖方合作伙伴,我们同样鼓励您一同前往,这样不仅能够确保房源产权确实属于卖家所有,还能增进双方之间的信任与理解。若您提出查询房源产权状况的请求,而卖家却以种种理由进行拒绝,那么这将引起您的警惕。尽管这种情况并不一定代表着“一房多卖”,但是至少说明产权可能存在某些问题。
接下来,我们建议您尽快完成网络签约。通过网络签约来锁定房源买卖,是防范“一房多卖”现象发生的有效措施之一。如果中介机构协助房主解除已签订的网签合同并成功实施“一房多卖”行为,那么他们将会面临被取消网签资格的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n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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