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能否拿着自己的欠条及委托书去帮自己讨债我认为,在民法领域,法无禁止即自由。虽然受托人与欠债人之间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受托人持有债权人的委托书,说明其持有的“借条”等债权凭证有合法的来源。因此,委托他人以合法的方式帮自己讨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通常,替人收账属于合法,并不属于犯罪行为。但在要账的过程中,如果存在限制人身自由或安全,以及敲诈勒索债务人等违法犯罪行为。
走法律程序要账收到欠账方的恐吓怎么办
可以选择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委托合同约定的部分条款是否有效
在委托讨债的合同中约定“商账催收不能使用武力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讨债,如有这样的行为则与委托人无关”此条款的效力如何本律师认为,委托合同中虽有这样的约定,但并不能完全摆脱因“以非法讨债给债务人造成伤害”的法律责任。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中的约定只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对于合同之外的人没有约束力。从另外一个方面讲,做出这样的约定,说明你已预料到受委托的人对于债务人可能采取非法手段索债。如果你对受托人非法讨债的行为确实不知情,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但还是存在民事责任的风险。
温馨提示
找“讨债公司”需了解其有无注册登记,有无处理次级债务的资格,工作流程是否合法,有无成功案例等。
诚然对老赖是要给点颜色,但是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否则收款则变了性质,触犯法律只会给自己或企业带来更多的麻烦。
1、便是避免刑事案件的发生。很多债权人是得不到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情况下采取了过激行为,导致普通的债务纠纷演变为刑事案件。所以这个问题必须在收款过程中避免。例如讨债不成将债务人打伤——涉嫌故意伤害罪。例如讨债不成扣押债务人让其亲属还钱——涉嫌绑架罪或非法拘禁罪。例如债务人声称不在家里,债权人破门而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在比如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一怒之下将债务人的财产抢走或偷走,涉嫌抢劫和盗窃罪。所以在收债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上几点,切记莫触犯法律,让债务人反咬一口,导致更多的收债麻烦和纠纷。
2、合法收债应该避免的问题还包括一些私人委托清债的情形。例如委托熟人,委托社会上的人,例如委托收债公司。在这里本律师提醒大家,在选择这些途径收债的时候也要注重合法性。例如委托熟人收债,也要避免行贿问题。委托社会上的人也要尽量避免委托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委托收债公司也要注重其专业性和合法性等等。这都是值得注意的合法收债应该避免的问题。
运用法律的武器和智慧的头脑收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醒广大从事债务清收工作的人,收债要遵纪守法,小心行事,多思考动脑,运用智慧和技巧,切莫一不留神触犯了法律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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