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和二套房可以通过以下几点予以区分:1、在首付比例上:如果是在部分不限购限贷的城市,购买首套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大约为20%,而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较高,为30%;2、在贷款利率上:二套房的贷款利率一般约为首套房的1.1倍;3、在购房资格上:在居民密度大的一线城市会出现限购、限制外地人购买二套房的情况出现,而在一般的三四线城市就不会有这种限购,因此根据地方不同首套房与二套房的买房资格也有差异。
怎样去判定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标准
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和商业贷款截然不同,只认公积金贷款记录,不认商业贷款记录,也就是说,即使使用过商业贷款买房,但是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买房还是算首套。
同时也和名下房屋套数无直接关系,即使名下有房产,不在限购的房屋内,只要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就算首套。
另外,以下几种情况的判定标准要注意:
1自己有住房,给成年子女购房
如果父母名下住房的房产证上写有成年子女的名字,再为子女购房,算第二套;否则,算第一套。
2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
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3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4有全款购买住房,再贷款购房
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5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6名下有房,再使用公积金买房
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名下有房,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7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再购且户口不在一起
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结婚登记。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8婚后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再购房
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诸东流。
9名下有商业公寓,再购普通住宅
根据目前的政策,商业公寓不在限购之列,所以再购普通住宅仍算首套。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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