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而买卖合同,一般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属于典型的诺成合同。
一、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的区别
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告成立,当事人未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的,产生违约责任。实践合同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时,合同才能成立;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先合同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但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二、哪些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有哪些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时间合同主要有:
1、定金合同;
2、保管合同;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民间借贷);
4、借用合同;
5、代物清偿协等等。
三、买卖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呢
买卖合同不是实践合同,而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而买卖合同,一般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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