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不需要。职工在工作中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的赔偿责任有三个构成要件:
第一,存在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即存在劳动者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或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或竞争限制
第二是损害事实,即员工的非法或违约行为给雇主造成损失
第三是损害事实与非法或违约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员工非法终止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或竞业限制与雇主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未解除或者终止与其他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企业用工管理实践中,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主要情况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主要有:
(一)劳动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损失: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离职的,企业短期内不能补充人员或者职工,员工不辞而别可能导致公司一些重要项目无法完成,造成外部商业违约风险,给公司造成间接损失
(2)员工违反相关协议,给企业造成损失。例如,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导致企业利润下降和经济损失
(三)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员工的工作行为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主要表现为未按照岗位职责履行义务、严重失职或故意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以及使用者的单一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况。例如,商业银行的业务经理违反风险控制规定自由放贷,导致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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