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婚姻登记处,若有一方或双方因受胁迫而签署声明书申请离婚,且距离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当事人需持有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并向公安机关申请撤销婚姻。若公安机关出具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人民法院作出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则可视为符合申请条件。
在本婚姻登记处,若有一方或双方因受胁迫而签署声明书申请离婚,且距离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当事人需持有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并向公安机关申请撤销婚姻。若公安机关出具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人民法院作出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则可视为符合申请条件。
问 : 申 请 撤 销 婚 姻 需 要 哪 些 材 料 ?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撤销婚姻申请的情况包括:因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以上三种情况均需要向相关机构提出撤销婚姻申请。
结语: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当事人若有一方或双方因受胁迫而签署声明书申请离婚,且距离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需持有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并向公安机关申请撤销婚姻。若公安机关出具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人民法院作出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则可视为符合申请条件。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撤销婚姻申请的情况包括:因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以上三种情况均需要向相关机构提出撤销婚姻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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