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承包人(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发、承包人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七日内,由承包人将工程施工合同提交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审核备案。
一、什么情况下不予备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超越资质等级或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2、建设工程应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3、未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约定订立合同价款的;
4、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办理竣工结算监督审查备案时,应提交什么资料?
1、竣工图纸;
2、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3、招标文件及投标、中标书;
4、设计变更、图纸答疑、隐蔽工程验收单、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
5、工程量计算式及钢筋翻样表;
6、竣工结算及编制说明;
7、主要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用量及价格表;
8、其他工程价款结算附件。
三、合同备案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
7、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原件(劳务分包或已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的专业工程可不提供);
8、分包工程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9、非招标工程,应提供分包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核原件)。
全文7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