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道路安全法中,黄灯是一种过渡用的信号灯,主要作用是警告驾驶元信号灯即将改变。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黄灯在亮起的时时候,如果是已经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则驾驶者可以继续通行,如果是没有越过停车线的车,驾驶人应在停车线内等候。所以,闯黄灯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处罚标准和闯红灯是一样的。闯红灯的处罚标准是扣6分200元。很多情况下,根据电子警察拍摄的照片不容易识别,所以闯黄灯的违法行为一般都是交警在现场管理时进行处罚的。
深圳暂不罚闯黄灯涉嫌违法吗
深圳市交警局“暂不处罚”的措施,是比较务实的做法,考虑到了技术和法律上的可行性。
查闯黄灯须制定严格程序和标准
深圳交警对“闯黄灯”暂不处罚的三项理由是符合实际情况和法律上对于证据的要求的。实施一项行政处罚措施,必须要考虑到这种处罚实施后,在可能发生的行政诉讼中是否能站得住脚,是否有证据来支撑。目前深圳电子交警系统暂不支持抓拍闯黄灯,而法庭上行政处罚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在行政执法部门一方。如果深圳交警在取证手段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急于开罚,那么就有可能面对法庭上因证据不足而败诉。
新交规中对于“冲黄灯”的规定,授予了交警部门较大的自由裁量权。黄灯闪烁的时间非常短,一般只有几秒。在这样极短的时间内,让驾驶人坐在车中判断自己是否“越线”,是不合理的,实质上就是将所有判断权交给交警。而且记6分的规定等同于冲红灯,处罚显然非常过重。如果没有一个制约措施,谁来保证执法的合理性深圳交警认需制定严格的查处程序和处罚标准”,是合理的。
“暂不处罚”并不违法
广东省交管局认为深圳暂不执行处罚冲黄灯就“不符合法律精神”,这种看法是片面的,因为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实行,都不能忽略其他现实因素而急于推行。
深圳交警“暂不处罚”的做法,在法律适用上没有问题,不违反法律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这说明黄灯的作用仅仅是警示、告知,并非必须要对冲黄灯进行处罚。深圳相关本地法规对处罚冲黄灯也无规定。上述法律、法规的效力都是高于公安部令的,深圳可优先适用上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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