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房产的过程中该房产正处于租赁期
时间:2023-03-11 17:51:43 39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正在租着的房子法院能执行吗

1、正在租着的房子法院能执行。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所以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并不会影响房屋租赁者的使用权,即买卖不破租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有哪些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

4、采取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司法拍卖房屋存在租赁怎么处理司法拍卖房屋存在租赁应作以下处理:1、法院在房屋的租赁期限内拍卖房屋的,租赁抵押在前则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2、租赁抵押在后则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抵押权;3、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司法拍卖房屋存在租赁怎么处理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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