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登记证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材料,单位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个人申请的,提供居民身份证;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5、房地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例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
6、房地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7、支付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的票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如何开具不动产登记证明
(一)提交申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二)准备材料: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实地查看不动产登记机构实地查看。
(三)完成登记: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属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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