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方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先行调解;法院在诉讼过程中调解。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裁决前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一、不服劳动仲裁可不可以起诉
劳动仲裁不服可以起诉。有证据证明仲裁庭有违法的情形,如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二、去劳动局告拖欠工资有什么流程
去劳动局告拖欠工资流程是:
1、仲裁委员会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
3、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按照撤诉处理申请人,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仲裁庭成立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15日;
5、仲裁庭应当先调解劳动争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7、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什么叫劳动争议调解
(一)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
(二)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三)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撤诉,也可以与对方达成和解。
(四)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六)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且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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