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公证办理有哪些注意事项
遗嘱公证办理的注意事项有:
1.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受胁迫、欺骗违背遗嘱人真是意愿的,公证处不予公证;
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是个人财产,如是共有财产,则遗嘱中只能处分其中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的部分;
3.遗嘱人立遗嘱时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4.夫妻或其他财产共有人同时申请遗嘱公证的,应当分别设立,处分属于各自的财产份额,一般不得共同设立一份遗嘱;
5.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可以指定将财产遗留给受益人个人,而不归受益人夫妻共同所有;
6.遗嘱生效前,遗嘱人可依法变更或撤销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7.公证员将根据立遗嘱人的状况决定立遗嘱时是否需要进行现场录音或录像;
8.不宜公开的遗嘱,立遗嘱人本人应注意保密。
二、办理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三、遗嘱公证费用大约多少钱?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2.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3.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4.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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