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引起市场相当关注的河北宣工控股股东破产之虞,目前终于成为事实。
今日河北宣工披露,接公司控股股东宣化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于7月21日正式送达。根据(2006)张商破字第1号,宣工集团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2006年7月19日申请破产还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宣工集团申请理由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宣告宣工集团破产还债,裁定已正式送达并立即生效。清算组将于本周内入驻宣工集团进行资产清算。
据河北宣工7月上旬披露的公告,宣工集团陷入困境的起因是其为宣化钟楼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贷款进行担保之事。由于担保额度较大,已无法履行担保责任,为此宣工集团拟实施依法破产。而河北宣工今日就此表示,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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