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接续需提供的材料:
一、流动到我市城镇单位就业并登记参保的人员(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续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应加盖转入参保单位的公章);
2、原参保地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4、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委托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户籍迁入我市,并以本市户籍人员身份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续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现有转入参保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2、原参保地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4、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经厦门市委组织、劳动人事部门批准调入的人员需提供组织部或人事局出具的干部或人事关系介绍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工人调动通知》;经批准调入行业统筹单位的人员需提供人事局出具的人事关系调动审批表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工人调动通知》以及人事关系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
6、调入(或迁入)时超过规定年龄的,可申请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
7、委托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全文5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