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不能再与其续签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生效条件之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有相应的民事主体资格,退休员工不再具有劳动者身份,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只有《民法典》规定的劳务合同。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公司必须赔偿
1、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种情况不再考虑合同条件,只要是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愿意签订的,则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即使是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则用人单位还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如果用人单位维持原来的劳动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的,要求提高原来的劳动条件的,则这种情况下导致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后,要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即考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意愿,也考虑劳动合同的条件,并且严格区分上述四种情况来决定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签订次数期限是多少
劳动合同没有规定说只能签订几次。但是如果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如果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法律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后,续订合同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即: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在第三次续签时,劳动者可以提出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不续签,但用人单位是无权要求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权不续签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或者终止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公司签劳务协议不签劳动合同是合法行为吗
公司和员工实际构成劳动关系,但公司为了规避缴纳社保等法定义务而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的,是违法的。
劳务合同中的劳务者所享受到的各种福利待遇,相比于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而言要低很多。
也正因此,不少用人单位为了承担较少的责任、减少企业开支而在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
司法实践中,构成劳动合同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劳动者从事劳动要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
2、劳动者从事劳动要受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约束;
3、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
也就是说,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员工构成上述条件的即使与其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其实质仍然是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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