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停车位的规定有:
1、停车位是经过法律程序规划后建造的,可以协商出售;
2、地下停车位是否属于人防空间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筑物地下室的一些空间可能属于人民防空间。这部分空间开发企业和业主没有所有权,但不能以使用权的名义出售,但使用权或者不能以使用权的名义出售。
新建小区停车位规定有哪些
一、新建小区停车位规定有哪些
1、新建小区停车位规定如下:
(1)小区内车位应当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需求,不得以“只售不租”等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
(2)车位出售原则上实行“一户一车位”,车库数量无法满足本项目业主需要的,开发企业应采取竞标、摇珠等公开竞争方式出售、出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小区管理和交通秩序特制定车辆停放管理制度是什么
1、车辆进出车场时,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并由车主及管理员对登录内容核实;
2、车辆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停放于规定位置;
3、车辆停放好以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4、车场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及现场的标识行车,车速小于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5、场内禁止修理车辆、洗车、试刹车、学习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现场卫生的活动;
6、请勿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士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停车场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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